主旨:公告111年度婦產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作業(認定結果將自112年8月1日起適用),詳如說明段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1年7月20日止(逾期概不受理)。
二、申請對象:
1. 實地訪視:
(1)新申請認定之醫院
請檢附計畫書、自評表、業務資料表含電子檔;業務量資料請將病歷去辨識化。
(2)110年評鑑成績未達80分之醫院,本會前已另函通知。
請檢附計畫書、自評表、業務資料表含電子檔及110年度住院醫師學習護照;業務量資料請將病歷去辨識化。
2. 書面審查:
(1)婦產科專科醫師訓練合格效期至112年7月31日止之醫院
請檢附計畫書、自評表、業務資料表含電子檔及110年度住院醫師學習護照;業務量資料請將病歷去辨識化。
(2)尚未到期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
請檢附自評表、業務資料表含電子檔及110年度住院醫師學習護照;業務量資料請將病歷去辨識化。
三、申請辦法:
請完成上述紙本資料一式四份,並將資料電子檔燒錄成光碟片(乙份)後,郵寄至本會(104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70號5樓)。
四、注意事項:
1、填寫自評表時,可寫明配合佐證資料頁數(見XX頁),並請提供完整具體、可配合該評核項目之佐證資料,方便認定委員查核。
2、為落實分級醫療制度,增加住院醫師訓練完整性,以提供病患連續性、整合性的醫療照護,提升醫療照護品質,各專科之訓練得以「跨層級」聯合訓練方式辦理。貴院如有跨層級聯合訓練,請將訓練內容及訓練時程撰寫於自評表中。
3、110年度住院醫師學習護照:每位住院醫師繳交正本一份,請自行留存影本。
4、信封上請註明:XX醫院申請111年度「婦產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計畫」。
***相關資料表格請至本網頁下方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