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6/27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
受 文 者:台灣婦產科醫學會
發文時間:中華民國106年06月16日
主 旨:為強化愛滋預防工作,本署制定「醫事機構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預防性投藥服務規範」(附件一),請貴局/學會轉知所轄之相關醫事機構及所屬會員知悉,鼓勵其辦理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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