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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訊息

2023/02/07

衛福部函覆「年滿18歲未婚者,可否自行決定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」一案

各位會員,您好!

 

衛福部函覆:有關貴學會詢問「是否有關年滿18歲成年之未婚者,可自行決定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」一案。依本人自願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之條件應符合優生保健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。未婚之未成年人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,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。請各位會員醫師留意並遵守相關法規規定以免受罰。

 

※110年1月13日修正民法第12條規定,並於112年1月1日施行,滿十八歲為成年。

 

※衛福部回文

※優生保健法全文    第9條    第10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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