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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訊息

2018/11/29

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告:若於108年1月1日前已施行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第23條各款手術達30例以上之醫師,有意申請本會發給證明者,請依作業規範治本會網站進行申請

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

 

受 文 者:台灣婦產科醫學會
發文時間: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
主  旨:檢送本會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醫師之資格認定作業規範」,建請 貴會週知會員,若於108年1月1日前已施行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第23條各款手術達30例以上之醫師,有意依該辦法第29條申請本會發給證明者,請依作業規範治本會網站進行申請,請 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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