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6/11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
受 文 者: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發文時間: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 主 旨:有關貴會建請開放產科醫療單位執行產婦、陪病者住院前COVID-19抗原快篩案,復如說明段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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